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 繁体中文第1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著;王亦穹译_20101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 繁体中文第1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著;王亦穹译_2010 2

    天生就会跑
    出版日期:2010-04-01
    作者:克里斯多福‧麦杜格 Christopher McDougall
    译者:王亦穹
    出版社:木马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ISBN/ISSN:9789866488795
    装订:平装

    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Christopher McDougall跑步书籍合集

    Born to Run(天生就会跑)合集:

    Born to Run: A Hidden Tribe, Superathletes, and the Greatest Race the World Has Never Seen(第1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_2010

    Born to Run: A Hidden Tribe, Superathletes, and the Greatest Race the World Has Never Seen(第2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_2011

    Born to Run(天生就会跑)英国版:

    Born to Run: The Rise of Ultra-running and the Super-athlete Tribe(英国第1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_2009

    Born to Run: The Hidden Tribe, the Ultra-Runners, and the Greatest Race the World Has Never Seen(英国第2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_2010

    Born to Run(天生就会跑)繁体中文版:

    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 繁体中文第1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著;王亦穹译_2010

    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 繁体中文第2版)_Christopher McDougall著;王亦穹译_2013

    Born to Run(天生就会跑)简体中文版:

    天生就会跑(Born to Run 简体中文版)_克里斯托弗•麦克杜格尔 (Christopher McDougall)、严冬冬译_2012

    天生就会跑内容简介:

    人的身体,天生就是为了跑步而设计的。
    演化上……
    * 人类的氧气使用效率极佳。大部分动物都有“一步一呼吸”的限制,只有一种动物例外,就是你。你非常适合跑步。
    * 人可以徒步追兽。哈佛大学研究发现,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在夏天一口气跑上六英里,就能成为动物界的致命杀手。
    * 非洲的布希曼猎人,通常每次跑上三到五小时,就能追到羚羊。所需时间恰好与马拉松差不多。可见,人类爱跑步并非出于偶然。
    * 长途跑步让我们取得食物,找到伴侣,得以存活、繁荣、向外繁衍。身心灵……
    * 跑步之后,饮食习惯自然会改变。吃得清淡,吃得较少。
    * 跑步之后,睡得更好,平常更放松,心跳率也下降了。
    * 运动可以从内心深层稳定情绪,不论任何问题,如果四小时的跑步没办法带给你答案,那别的方式也办不到。本书作者麦杜格是一位喜爱跑步的业余跑者,但他始终对一件事情很困扰:为什么跑步的时候脚会痛?为了治疗脚痛,他遍访名医,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人体天生不适合跑步,最好换另一种运动试试看。在寻找解决脚痛问题的同时,他看到有关原住民“塔拉乌马拉”族人的报导,发现他们是世界上最厉害的长距离跑者,于是前去请教跑步的秘诀。作者从这个族人身上学到关于跑步的所有事情,也发现原本自己对于跑步的观念是错误的。“塔拉乌马拉”族人一直过着遗世独立的日子,好几个世纪以来,他们就在崎岖的山中奔跑,可以不用休息就跑个上百公里且面不改色,轻松就可以跑赢山里的野生动物,更不用说奥运的马拉松选手。也因为擅长跑步,这群族人身体非常好,性格平静,从不生病,现代各种的流行传染病都不曾出现在他们身上。而他们的跑步哲学,就是回归基本,不为财富、胜利或名声而跑,单纯是为了追求“使用身体的畅快感觉”。作者从这群健康、快乐又长寿的原住民族人身上,学会了跑步真正的要领,脚痛的问题不药而癒,原本被所有医生判定他块头太大不适合长距离跑步,也因为学会跑步的秘诀,居然发掘出自己可以参加极限跑步的潜能。《天生就会跑》不单是他追寻跑步秘诀的故事,其中更穿插许多当代最擅长跑步者的传奇故事,以及过去人类在跑步运动上的种种突破,向读者证明了一点:我们天生就是适合跑步的生物,我们是地球上最有耐力的跑者!
    没有爱,我们不会出生;没有速度,我们就无法存活!本书特色
    凡是想要活得更充实,跑得更快的人,都会受到这本书的启发。
    阅读时只觉得脑内啡受刺激大量生成,产生高度的愉悦。

    天生就会跑作者简介:

    克里斯多福‧麦杜格(Christopher McDougall),美国宾州人,哈佛大学毕业后加入美联社担任记者,派赴里斯本,并在非洲的安哥拉、刚果与卢安达等三地报导战事。返回美国后他先后为《户外杂志》、《纽约时报杂志》、《跑者世界》、《男性健康杂志》等刊物工作,报导曾三次获全美杂志报导奖决选。目前他居住在宾州的乡间,除了练跑之外正在撰写下一本书。

    译者简介:
    王亦穹,目前居住南台湾,专职译者,译有《感染》等书。

    天生就会跑章节试阅:

    前情提要
    二〇〇六年间,墨西哥的铜峡谷内举办了一场史上罕见的五十英里超级马拉松赛,由擅于长跑的塔拉乌马拉族人派出“昆马利家族”,出战有“超马之神”的美国选手史考特‧杰瑞克(绰号“大鹿”)以及美国东岸超马新锐珍‧雪顿(绰号“女巫”)。其他与赛者还有专打赤脚跑步的超马菁英“赤脚泰德”、曾经赢得夏威夷百英里赛的摄影师路易‧艾斯克博等人。这场超级菁英赛堪称空前绝后,已是美洲超马界不朽的史诗传奇,也成为《天生就会跑》这本书内最精华的篇章。
    时序接近比赛当天清晨,忙碌的准备工作正要开始……---------------------------------------------------------
    清晨五点时,蒂塔妈妈的松饼、木瓜和热皮诺尔已经上桌。阿纳佛和西尔瓦诺则特别点了“波索尔”当赛前早餐,这是一种加了蕃茄与饱满玉米粒的牛肉炖汤。蒂塔妈妈只睡了三小时,说话却仍像小鸟般兴高采烈,要她弄出“波索尔”这道菜餚简直是易如反掌。西尔瓦诺换上了特殊的赛跑服,那是一件亮眼的天蓝长衬衫,还有白色的传统裙子,边缘绣上了花朵。
    “真漂亮。”卡巴罗赞赏道。西尔瓦诺害羞地低下了头。卡巴罗在院子里绕着圈,啜着咖啡,心中却烦恼不已。他听说有牧人会赶牛经过路线上的一条小径,所以整晚难以入眠,盘算最后一刻如何改变路线。不过等到起床吃早餐时,他发现路易的父亲和老鲍伯已经及时赶到,成了他的救星。鲍伯跟卡巴罗一样是美国人,也常在巴托毕拉斯一带漫游。他俩前天在野外拍照时,刚好遇见那些牧人,而且提醒他们避开比赛路线。现在卡巴罗不必再担心选手被牛群踩扁了。但他还有一件事情需要烦恼,而且这个烦恼就在眼前。
    “那两个小鬼呢?”他问道。
    大家耸耸肩。
    “我最好去找他们,”他说道:“我可不希望他们再次空着肚子来自杀。”
    我和卡巴罗一起走到街上,惊讶地发现全镇的人都在路边欢迎我们。我们在屋里吃早餐时,他们沿街绑上了鲜花与綵带;街头乐团头戴墨西帽,身穿牛仔服,正在试吹暖身的曲子。妇女与孩子已经在街上跳起了舞,镇长则将枪口指向天上,练习鸣枪起跑的动作。
    我看看手錶,突然觉得无法呼吸:再过三十分钟就要开始了。之前到乌里克的三十五英里路正如卡巴罗所说:“将我生吞活剥,嚼烂了再吐出来。”再过半小时,我就得从头再来一遍,而且这次还多了十五英里。卡巴罗设计的比赛路线有如地狱:五十英里的赛道上,我们得登上六千五百呎的高峰再下山,这跟里德维尔百英里赛前半段的山路一样高。卡巴罗虽然不欣赏里德维尔的主办单位,但谈到路线规画,他跟他们一样冷酷无情。
    卡巴罗和我爬到山丘上的小旅馆。珍和比利还在房间里,正在跟比利吵是不是该多带个水壶。不过后来发现,反正那个水壶也不见了。我刚好有个装咖啡的多余水壶,所以我连忙赶到房里,倒掉咖啡,把水壶抛给比利。
    “现在吃点东西!动作快。”卡巴罗责备道:“镇长七点整准时鸣枪!”
    卡巴罗和我抓起装备——我的是装满能量凝胶与能量棒的携水背包,卡巴罗的则是一瓶水,一小袋皮诺尔。然后我们下山回街上。只剩十五分钟了。我们绕过街角往蒂塔妈妈的店那里过去,发现街头派对已经扩大成小型狂欢节。路易和泰德正抓着两名老太太绕圈圈,一边挡开想插进来的对手——路易的爸爸。史考特和鲍伯正尽力跟着乐队的节奏打拍子唱歌,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已经组成了自己的打击乐队,在人行道上用随身的棍子打着节拍。
    卡巴罗非常开心。他挤进人群中,摆出拳王阿里的姿势,边跳边摇摆上身,一面往空中不断挥拳。群众吶喊起来,蒂塔妈妈送了他几个飞吻。
    “我们要跳舞跳上一整天!”卡巴罗将手圈在嘴边大喊道:“不过前提是没有人挂点!比赛时自己当心点!”他转向乐队的方向,然后作势用手指划过喉咙。停下音乐,好戏开锣了。
    卡巴罗和镇长开始将群众赶离街道,然后招手要跑者到起跑线上来。我们全都聚集起来,像大杂烩的人群满是不同的脸孔、身材、装扮。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穿着短裤和跑鞋,外加随身的棍子。史考特脱下T恤,阿纳佛和西尔瓦诺穿着特地为这次比赛买下的鲜艳上衣,挤到史考特身边;这两个猎鹿人不打算让大鹿离开视线范围一秒。出于某种无言的默契,我们全都站到龟裂柏油路上一条无形的线后。
    我再次觉得呼吸困难,这时艾瑞克挤到我身边。“听着,我有坏消息要告诉你。”他说道:“反正你不可能赢的。不管你再怎么拼命,都得花上一整天才能跑完。所以你还不如放轻松,慢慢来,尽情享受。记住了,只要觉得有一丝勉强,那就意味着你跑得太快。”
    “所以我会慢慢来,等到别人打盹的空档。”我哑声说道:“然后抓住机会行动。”
    “别妄想要暴冲!”艾瑞克警告我。哪怕我只是在说笑,他也不希望我有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比赛中气温可能会高到一百度。你的任务就是靠自己的双腿回到这里来。”
    蒂塔妈妈从我们面前一一走过,眼眶含泪,握住我们的手。“小心点,亲爱的。”她叮咛道。
    “十……九…….”
    镇长开始领着大家倒数。
    “八……七……”
    “那两个小鬼呢?”卡巴罗吼道。
    我四处张望,珍和比利不见人影。
    “叫他先别数!”我也回吼道。
    卡巴罗摇摇头。他转过身,摆出准备比赛的姿势。他已经等了许多年,甚至为这次比赛赌上性命,才不会为任何人喊暂停。
    “那里!”士兵们指向我们身后喊道。
    群众已经数到“四”了,珍和比利才从山丘上冲下来。比利穿着冲浪垮裤,没穿上衣,珍则穿着黑色紧身短裤与黑色运动胸罩,头髮中分紧紧紥着两条辫子。士兵粉丝的欢呼让珍一时分心,不小心将装着食物与备用袜子的袋子一甩而出,往街道另一端飞出去。吓一大跳的旁观者全都往袋子扑过去,但它直飞向地面,消失在人群中。我冲过去,抓起袋子,交给旁边急救桌旁的人。就在这时镇长扣下扳机。
    砰!
    史考特一跃而起放声大叫,珍发出长嚎,卡巴罗尖声高啸。塔拉乌马拉人迳自冲出,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成群跑在泥土路上,消失在天亮前的阴影中。卡巴罗警告过我们,塔拉乌马拉人会全力以赴,但不得了,他们可真是猛啊!史考特落在他们身后,阿纳佛和西尔瓦诺则紧跟在史考特后面。我慢慢跑着,让众人越过我身旁,直到我落在最后。有人在身边当然不错,但现在我觉得还是独自一人比较安全。比赛中我可能犯下最严重的错误就是一时心动,跟着别人的速度跑步。
    一开头的两英里是出镇后通往河边的泥土路,还算平坦。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最先抵达河边,但他们没有直接冲进五十码宽的浅水处过河,反而突然停下,在河边的岩石间四处翻找东西。
    怎么回事……?鲍伯心里疑惑着。他先和路易的父亲赶过来,正在河的另一端拍照。他看到塔拉乌马拉人从石头底下掏出塑胶购物袋,这是他们前晚先过来藏好的。然后这些人将棍子夹在腋下,将塑胶袋套到脚上,拉住束绳往上提紧,然后才涉水过河。行之万年的古老传统被新科技取代后就是有这种结果:乌里克塔拉乌马拉人怕弄湿他们宝贵的跑鞋,只好穿着他们自制的防水套过河。
    “天哪。”鲍伯喃喃自语道:“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情。”
    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还在滑溜溜的石头上拼命前进,这时史考特到岸边了。他直接哗啦啦冲进水中,阿纳佛和西尔瓦诺这个昆马利家族双人组紧跟在后。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抵达对岸后踢掉脚上的塑胶袋,再将它们塞进短裤备用。他们开始登上陡峭的沙丘,史考特则迅速逼近,飞快移动的双脚下只见沙土飞扬。等到乌里克塔拉乌马拉人踏上通往山上的泥土小径时,史考特和昆马利双人组已经赶上了他们。
    珍则在一开始就遇上难题。她和比利、路易已经与一群塔拉乌马拉人并肩过河,但珍冲上沙丘时,她的右手开始制造麻烦。超马跑者随身只带轻便的小水壶,上面有带子可以将水壶固定在手臂上,便于携带。珍本来有两个水壶,但她给了比利一个,自己则用运动贴布和矿泉水瓶另外做了个水壶。当她努力奔上沙丘时,固定在手臂上的自制水壶让她觉得又黏又碍手碍脚,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如果不解决的话,接下来八小时内每分每秒都会让她感到困扰。她该留下这个水壶吗?还是再冒一次险,只带几口水就往峡谷里闯?
    珍开始咬掉胶带。她知道碰上塔拉乌马拉人,自己唯一的胜算就是全力一搏。她宁可赌上一把,就算失败也甘心。要是因为畏手畏脚输掉这场世纪大赛,她知道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珍丢掉瓶子,立时觉得舒服得多,甚至更有勇气。她马上做了另一个危险的决定。眼前是路线上第一个困难的关卡——三英里长的陡峭上坡山路,途中几乎没有遮荫。太阳一旦昇起,要与习惯高温的塔拉乌马拉人赛跑的她根本不会有胜算。
    “啊!去他妈的。”珍心想:“我还是趁凉快时快冲吧。”跨出五大步后她已经超出人群一段距离。“待会见!”她对身后叫道。
    塔拉乌马拉人马上展开追逐。两名年纪较长的老练跑者,塞巴提诺与赫布里托,堵住了珍前方的去路,另外三名塔拉乌马拉人则从旁边围住她。珍抓住一处空档冲出重围,拉开距离,但塔拉乌马拉人马上包抄上来,让她再次陷入重围。塔拉乌马拉人平常也许爱好和平,但一到跑步场上,他们对敌人可是毫不留情。
    “我很不想这么说,但看来珍会被累死。”看到珍第三次抢上前去想脱出重围,路易对比利说道。现在不过是五十英里赛跑的第三英里,但她已经和塔拉乌马拉族的五人追逐小组展开肉搏战。“像那样跑是撑不到终点的。”
    “不过她总是可以找到办法撑下来。”比利说道。
    “在这种路线上行不通。”路易说道。“对上这些傢伙更是不会赢。”
    多亏卡巴罗巧妙的规画,大伙儿可以看见比赛的即时进展。卡巴罗的路线呈Y字形,起点则在正中央,这样选手在路线上来回折返时村民可以看见比赛进度,跑者也看得到前方的对手领先多少。Y形路线还有一个意料之外的好处——现在卡巴罗非常怀疑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会作弊。
    卡巴罗落后领先群约四分之一英里,所以史考特和猎鹿双人组过河后逼近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时,他看得一清二楚。乌里克组第一次折返朝他逼近时,他大吃一惊:就在短短四英里内,这些人已经领先长达四分钟,甩开的不光是当代最优秀的两名塔拉乌马拉跑者,还有西部百英里赛史上最快的爬坡选手。
    “他妈的!怎.么.可.能!”卡巴罗怒吼道。他和其他人,包括赤脚泰德、艾瑞克、马努尔.鲁纳跑在一起。跑到五英里处的折返点,也就是塔拉乌马拉小村落瓜达佩.科罗纳时,卡巴罗和马努尔开始问村里的旁观者问题,很快他们就弄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乌里克塔拉乌马拉人抄了小径,少跑了一段距离。卡巴罗没有大发脾气,反而感到一阵怜悯。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已经遗忘古老的跑步艺术,连自尊心也一并失落。他们再也不是奔跑一族,而是不择手段想保住一丝昔日荣光的可怜虫。
    卡巴罗身为他们的朋友,能够体会他们的悲哀,但身为比赛主办人他不能姑息他们。他要众人把话传出去: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失去资格了。赶到河边时轮到我大吃一惊。我一直专心注意自己在黑暗中的脚步,一边在心中重复注意事项(膝盖放弯……脚步放轻……不要留下痕迹)。开始过河时我才突然想到:我已经跑了两英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不,比没有感觉更棒,我觉得身体轻快自如,甚至比刚开跑时更轻盈、精神更好。
    “大熊,干得好!”鲍伯从对岸对我喊道:“前面有一点他妈的小山丘,没啥大不了的。”
    我涉水上岸,开始登上沙丘,随着每步跨出,我的期望便越来越高。的确,我还有四十八英里要跑,但照这样下去,也许在开始觉得累之前,我可以跑上十几英里。跑到上山的泥土路时,太阳刚从峡谷边缘露脸,一瞬间周遭景物全都明亮了起来,河面波光粼粼,绿色森林微光闪闪,还有脚下卷曲的带纹赤蛇……
    我大声尖叫,一跃从小径跳开,但结果却滑下险峻的斜坡,还得抓住矮树丛止住跌势。我看得见蛇就在我头顶,沉默、蜷曲,准备发动攻击。我要是重新爬回小径,可能会遭到致命的蛇吻;要是往下朝河边的方向爬,可能会从悬崖边坠下,唯一的出路就是设法从旁边过去,双手交替抓住坡边树丛,慢慢移动身子绕过去。
    第一次抓住的树丛撑住了我的重量,然后是下一个。当我这样移动了十呎远后,我小心翼翼回到小径上。那条蛇仍然盘踞在小径上,原因一点也不令人惊讶——牠已经死了。有人已经用棍子打断了牠的嵴骨。我抹掉眼睛上的尘土,开始检查自己的状况:两边脚胫都被岩石磨得红肿,植物的尖刺插进手上,心臟在胸腔里不断狂跳。我用牙齿将尖刺咬出,然后从水壶里倒点水,草草冲洗一下伤口。该重新动身了,我可不希望有人撞见我因为一条死蛇吓得惊慌失措,甚至受伤流血。
    一路往山上爬,太阳越来越高,阳光也越来越烈,但经过清晨的刺骨寒意后,阳光不但不影响斗志,反而令人精神抖擞。我牢牢记着艾瑞克的忠告:“只要觉得有一丝勉强,那就意味着你跑得太快。”所以我决定不再紧张兮兮、一直注意着自己的步伐。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周遭的峡谷风景,看着阳光下金色的山谷顶端。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已经跟金色的谷顶几乎一样高了。
    一会儿之后,史考特从前方转角处冒出来。他对我灿然一笑,竖起大姆指,然后便消失在小径上。阿纳佛和西尔瓦诺紧跟在他身后,他们飞奔通过我身旁时衬衫就像船帆般噼啪作响。我这才想到我一定就在五英里折返处附近了。再往前爬上一个山坡,折返处赫然出现在我眼前:瓜达佩.科罗纳村。这里只有一间漆成白色的学校教室,几间屋舍,还有一间小店,里面卖的是没有冷藏的汽水与沾满灰尘的袋装饼乾,但即使远在一英里外,我仍然可以听见那里传来的欢呼与鼓声。
    一群跑者正冲出瓜达佩,往史考特与昆马利二人组的方向追。独自一人跑在最前头的正是小女巫。珍一逮到机会,马上撒腿猛冲。在横越巴托毕拉斯山的路上,她注意到塔拉乌马拉人下坡的跑法和上坡一样,步调维持一贯的自制与稳定。但珍却最喜欢在下坡时放马狂奔。“这是我唯一的长处。”她后来说:“所以我决定死抓住这个机会不放。”于是上坡时她没有浪费精力与赫布里托单挑,反而决定让他主导上坡的步调。等到抵达折返点,开始长长的下坡路时,她甩开追着她不放的对手群,开始加速下坡。
    这次塔拉乌马拉人放过了她。这段路让她拉开老长一段距离,等她开始第二个上坡——一条单线岩石小径,这是 Y字形的第二个分叉,一路往上至十五英里——赫布里托和其他人还在后面,已经没办法像先前那样包抄她。珍开始充满自信,抵达第二个折返点时,她甚至还停下来休息了一下,重新装满水壶的水。到目前为止她补水的运气好极了。卡巴罗已经拜託过乌里克镇民,请他们带着瓶装的过滤水分散在峡谷各处,每次珍只要一喝完水,似乎就会遇见下一个有水的志工。
    她还在往瓶里注水时,赫布里托、塞巴提诺,还有其他追逐者终于赶上了她。他们没有停留,随即转身往反方向跑,但珍没有马上追上前去,直到装完水她才开始下坡的猛冲。两英里后她已经重新赶上他们,而且将他们抛在身后。她开始在心里模拟前方的路线,盘算着她还有多长的路可以拉开距离。让我瞧瞧……前面还有两英里下坡路,然后是通往村里的四英里平地,然后——
    砰一声大响,珍脸部着地重重摔在石地上,胸部成了支点,让她滑出一段距离,最后才惊魂未定地停住。她躺在原地,痛得看不清眼前的情况。膝盖骨感觉像已经裂开,一隻手臂则满是鲜血。她还没来得及起身时,赫布里托和其他人已经从小径另一端狂奔而至。他们一个接一个跳过珍的身子继续前进,连看都没有回头看一眼。
    “他们一定在想,这就是你不知道如何跑石子路的下场,”珍心里想道。“好吧,算他们有理。”她小心翼翼地重新站起身来,检查自己的伤势。她的小腿像五彩缤纷的披萨,但膝盖骨似乎只是瘀青,而原本以为流得满手的鲜血不过是绑在瓶上、后来被压爆的巧克力口味能量凝胶。珍先小心试走几下,然后轻轻跑了两步,伤势似乎比预期中好多了。事实上,她的状况好到冲到山脚时,所有从她身上跳过的塔拉乌马拉人都已经被她甩在身后。
    “小女巫!”沾着血,却仍面带微笑的珍跑回村中,抵达二十英里处时,乌里克的群众几乎全为她疯狂。她在急救站停了一会,从自己的袋子里又摸出一条能量凝胶,开心得又叫又跳的蒂塔妈妈则用围裙擦着她血淋淋的脚胫,一边高兴的大嚷出一句西班牙文。
    “我什么东西?我是个房间?”她对西班牙文只略通皮毛,直到她开始冲向镇外,才想通蒂塔妈妈的话:她是第四名,只有史考特、阿纳佛、西尔瓦诺在她前面,而且她正持续拉近与他们三人间的距离。卡巴罗给她取的暱名真是再适合不过:里德维尔赛后十二年,重现江湖的女巫果真来势汹汹。
    但她还得先克服当天的高温。珍抵达路线中最严厉的试验时,气温已经几乎高达一百度。前方是忽上忽下的崎岖山路,通往小村罗斯.艾利索。小径先绕着垂直的山壁行进一段,然后陡然下降、急速昇起、再次陡降,高度差距达三千多呎。通往罗斯.艾利索小村的道路上,山峰之险峻堪称珍这辈子之仅见,而且数目高达六座,巍然耸立在小径上。从岩壁蒸散的热气彷彿快要将她烫出水泡,但她必须紧挨着岩壁前进,否则就可能滑落崖边,坠入下方的万丈深谷。
    珍登上其中一座山峰顶端时,突然得紧急贴到岩壁上:阿纳佛和西尔瓦诺肩并肩,正朝她急冲过来。这两名塔拉乌马拉族猎鹿人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大家都以为他们会全程跟在史考特身后,直到最后才加速超越他,但他们却加快节奏,在中途便抢占领先位置。
    珍贴住岩壁,让他们两人先通过。她还没来得及细想史考特究竟在哪里时,马上又被迫退到岩壁旁。“史考特拼了命在跑这场该死的比赛,我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专注在跑步上。”珍后来说道。“他埋头猛冲,呼呼呼地飞快前进,根本已经浑然忘我。我正在想不知道他还认不认得我时,他抬起头来开始狂吼,『呀呀呀啊!小女巫!喔喔喔喔!』”
    史考特停下来,简单告诉珍前面的路况,还有哪里有山上滴下的泉水。然后他便盘问起阿纳佛与西尔瓦诺的情况。他们在前面多远的地方?神态看起来怎么样?珍告诉史考特,他和双人组之间大概有三分钟的距离,而且他们正全速奔跑。
    “好极了。”史考特点头道。他在珍背后用力拍了一下,然后再次飞奔而出。珍看着他离开,注意到他跑在小径的最边缘,而且紧贴着弯道前进,这是马歇尔.乌利奇的老招数:这样领先的人比较难回头,注意到你从后方慢慢逼近。阿纳佛突来的奇袭并未使史考特吃惊,现在大鹿反过来追起猎鹿人了。“打败赛程就行了。”我告诉自己:“不要管别人,只要跑完赛程就行了。”
    踏上通往罗斯.艾利索的山路前,我稍作停留,重新调整自己的状态。我将头埋进河里,在里面停了一会,希望河水能降下我的体温,而缺氧的感觉能将我重新拉回现实。我才刚通过路线中点,而且我已经跑了四小时——温度高如沙漠,路线状况非常严苛,而我只花了四小时!这比我的预期成绩好太多了,我开始有了挑战别人的野心:“要赢过赤脚泰德会不会很难?他的脚在这段石子路应该不会太好过。还有波菲利欧,他看起来似乎快累垮了……”
    幸运的是,在河里泡了一下后,我的脑袋清醒过来,然后我才领悟到,今天我之所以这么有精神,全是因为我用喀拉哈里布希曼人的方式跑步。我的目标不是追过羚羊,而是保持牠在视线范围内。上次在巴托毕拉斯山之旅让我惨不堪言,全是因为我一直想赶上卡巴罗与其他人的速度,但今天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只以赛程为目标,从来没想过与其他选手较量。
    在我被眼前的成就冲昏头前,该是试试另一样布希曼技巧的时候了。我开始逐一检查全身各处的状况。我发现自己的状况比原先以为的还糟。我又渴、又饿,而且只剩下半瓶水。我已经超过一小时没有小解,这个徵兆似乎不太妙,因为我喝下的水着实不少。如果不赶快补足水分,吞些卡洛里,待会儿在云霄飞车般上下的山路可能会遇上大麻烦。开始涉水五十码到对岸时,我用河水装满携水背包,然后再丢进几颗碘片,净化河水大概要花上半小时,所以我趁此时吃了一根能量棒,是用燕麦片、葡萄乾、枣子、糙米糖浆制成的软质杂粮棒,配上我最后一点清水一起下肚。
    好在我先做了上述准备,因为我过河后遇见艾瑞克跑回来时,他对我喊道:“作好心理准备。那里的路况比你记得的还要难缠得多。”那段山路实在难跑,艾瑞克承认自己也差点退出比赛。听到这样的坏消息就像被人在腹部狠狠揍了一拳,不过艾瑞克的信念是,对跑到中途的跑者打击最大的就是错误的期待。未知的事物会使你全身紧绷,不过只要明白自己即将面对的事物,你反而能放松心情,一点一滴完成任务。
    艾瑞克没有夸张。接下来一个多小时,我一一上下各座山峰,有时相信自己已经迷失方向,即将葬身旷野,一去不返。这里只有一条小径,而我就在小径上,但罗斯.艾利索村那座该死的葡萄园在哪里?照理说那里离河边只有四英里,但感觉上我似乎已经跑了十英里,却仍然看不到它。最后我跑到大腿像火烧,而且抖得很厉害,我还以为自己要倒下了,这时我终于看到前方山坡上有一丛葡萄树。我努力爬到山坡顶部,然后倒在一群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身边。他们听说自己已经失去资格,决定在树荫底下休息一会,然后再慢慢走回村子。
    “没关係,”其中一人说道:“反正我也累得不想再跑了。”他递给我一个旧锡杯,我从大家共享的皮诺尔锅里大大舀了一杯,管他有没有梨形鞭毛虫症。食物是冰冷的,有着甘美的谷类滋味,彷彿是爆米花冰砂。我先大口喝下一杯,然后又舀了一杯,一边看着我刚刚跑过的路程。遥远的远方里,河流淡得像是人行道上模煳的粉笔字。我无法相信自己居然从那么远的地方跑到这里,而且等等马上就要再来一遍。“太惊人了!”卡巴罗惊叹道。
    他现在全身是汗,双眼因兴奋而神采奕奕。大口喘着气的他抹了汗水淋漓的胸膛一把,我眼前飞过一大堆汗珠,在墨西哥的烈日下闪闪发光。“我们眼前的是世界级比赛!”卡巴罗喘着气道:“就在这鸟不生蛋的荒郊野外里!”
    比赛进行到四十二英里处,西尔瓦诺和阿纳佛仍然领先史考特,珍则在后面逐渐逼近三人。第二次通过乌里克镇时,珍倒在一把椅子上喝可乐,但蒂塔妈妈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起身来。
    “你办得到的,甜心!”蒂塔叫道。
    “我没有放弃。”珍反驳,“我只是想喝东西。”
    但蒂塔的手就在珍背上,把她推回街上。她回来的正是时候;赫布里托和塞巴提诺趁着回镇上这段平地的机会拉近距离,现在就在四分之一英里外;“蠢蛋”比利则甩开了路易,离他们两人也只有四分之一英里。
    “大家今天都过瘾极了!”卡巴罗说道。他落后领先群大约有半小时,这点让他焦躁不已,不是因为自己落败,而是因为他怕错过结果揭晓的时刻。提心吊胆的感觉实在难过,卡巴罗最后终于决定放弃比赛,赶回乌里克镇,以便亲眼见证最后的大决战。
    我望着他跑开,恨不得自己也能跟上。我已经疲倦不堪,甚至找不到过河的小吊桥,不知怎的竟然跑到了下游,最后不得不第四次涉水渡河。过河后我在沙堆间勉强前进,浸湿的脚重到几乎提不起来。我已经在野外跑了一整天,现在又再次到达山脚下,也是我早上被死蛇吓坏时差点跌下的地方。我不可能在天黑前登顶又下山,换句话说,我得摸黑走山路了。
    我垂下头,开始步履维艰地慢慢前进。再次抬起头时,我发现身边围绕着一群塔拉乌马拉小孩。我闭上眼睛,然后再次睁眼,他们没有消失。确定他们不是幻觉后,我高兴得几乎要哭出来。我完全不晓得他们从哪里来,又为什么选择跟着我,但我们就这样结伴慢慢前进,一步步往上坡爬。
    这样前进半英里后,他们闪进路旁一条几乎看不见的小路,招手要我跟上。
    “不行。”我满怀遗憾地拒绝他们。
    他们耸耸肩,奔进树丛间。我哑着声惊叹出声,因为他们一下子就跑得不见踪影了。我继续在上坡路上勉力前进,小跑的速度几乎不比走路快。好不容易抵达一处小平台时,那些孩子就在那里等着我。原来这就是乌里克镇的塔拉乌马拉人可以领先一大段路的秘密。孩子们蹦蹦跳跳地在我身边一起跑,然后再一次消失在树丛中。半英里路后,他们又冒了出来。慢慢地整件事变得像场恶梦:我跑了又跑,却什么也没改变。山峰依然绵延不断,不管我朝哪里看,这些玉米的子孙总是会突然冒出来。
    卡巴罗会怎么办?我忍不住想道。他在峡谷里不断遇上各种近乎绝望的难关,但他总是能跑出一条生路。他一开始会放轻松跑,我告诉我自己,因为如果你还有力气这么做,那代表事情还不算太糟。然后他会轻快地跨出脚步,不花力气,彷彿他一点也不在乎山有多高,路有多远——
    “大熊!”朝我迎面跑来的是赤脚泰德,他看起来神色仓皇。
    “有几个小孩给我一些水,水很冷,所以我就用它们来冲凉。”赤脚泰德说道。“所以我把水洒到身上,喷湿全身……”
    我几乎听不懂泰德在说些什么,因为他的声音听起来忽远忽近,就像收讯不良的收音机。我这才意识到我的血糖已经太低,几乎快不支倒地了。
    “……然后我才发现,糟糕呀糟糕,我没水了——”
    我从赤脚泰德的唠叨中拼拼凑凑,得知这里离折返点大概还有一英里。我急着赶到休息站去,在那里吃根能量棒,休息一下,挑战最后五英里,根本无心听他说些什么。
    “……所以我告诉自己如果要撒尿的话,最好撒在这些瓶子里,这是最后,你也知道,最后迫不得已的手段。所以我把尿撒进瓶子里,颜色呢,居然是橘色的。这看起来可不太妙,而且气味臭得很。我觉得看见我撒尿进瓶子里的人都在想,『哇,这美国佬可真不是盖的。』”
    “等等。”我打断道,终于开始听懂他在说什么。“你该不会是喝了尿吧?”
    “味道糟透了!这是我这辈子喝过最难喝的尿。把这玩意装瓶拿去卖,连死人喝了都会跳起来。我知道人可以喝尿,不过前提是这些尿不能在肾臟里保温摇晃上四十英里。这次实验完全失败,下次就算全地球就只剩这些尿,我也不会喝半滴。”
    “拿去。”我说道,把自己最后一点水给他。我想不通如果他这么紧张,为什么不回急救站去装点水,但我已经累到问不出其他问题了。赤脚泰德倒空他的瓶子,装进我的水,然后就跑开了。这傢伙怪归怪,他的应变能力与决心还是不容否认:穿着橡皮五趾套的他,再差五英里就能结束这场五十英里赛跑,而他为了抵达终点,甚至不惜喝下自己的尿。
    直到抵达瓜达佩村后,我浑沌不清的脑袋才终于弄懂赤脚泰德一开始为什么会没有水:水全都没了,当地人也全部消失。村民已经下山到乌里克镇参加比赛后的派对。小商店已经关门,没有人可以指点泉水的方向。我瘫倒在一块大石上,脑袋天旋地转,嘴里乾到嚼不下食物。就算我拼命吃下一点东西,身体也已经缺水到无法再花一个小时跑回村里。要回乌里克唯一的方法就是靠双脚,但我已经累到走不动了。
    “所谓的慈悲心也不过如此。”我喃喃自语道。“我把水给了别人,自己得到了什么?不过落得个完蛋大吉。”
    就在我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时,爬山后急促的呼吸慢了下来,我也开始注意到附近的声响——一种像是鸟啭般的特殊口哨声慢慢接近。我抬起身子来看个究竟。就在前方,老鲍伯正爬上这绝望的山峰。
    “嘿,好朋友。”鲍伯一边叫道,一边从肩袋上找出两罐芒果汁,举到头顶上摇晃。“我想你大概用得着这个吧。”
    我吃惊得说不出话来。老鲍伯在九十五度的高温下爬了五英里艰难的山路,就为了给我带果汁?然后我想起另一件事:几天前,鲍伯对我借给赤脚泰德造凉鞋的刀子称赏不已。那是我之前到非洲探险的纪念品,但鲍伯对大家亲切有加,所以我就把刀子送给他。也许鲍伯奇蹟般的现身纯属偶然,但当我大口吞下果汁,准备踏上最后一段路时,我忍不住觉得这正是拼凑塔拉乌马拉之谜的最后一块拼图。卡巴罗和蒂塔妈妈挤在终点线前的人群中,伸长了脖子,期待领先者的第一道身影出现。卡巴罗从口袋中掏出一只破旧的天美时錶确认时间。六小时。现在还早,但也许——
    “他们来了!”有人大喊道。
    卡巴罗猛然抬起头,在兴奋的群众脑袋间眯着眼,望向笔直道路的尽头。看走眼了吧,只是一阵烟尘而已——不,真的有人来了。来人黑髮飞扬,身穿深红色长衬衫——阿纳佛仍然领先。
    西尔瓦诺位居第二,但史考特正快速逼近。就在最后一英里处,史考特追上了西尔瓦诺,但他没有快速奔过西尔瓦诺身边,反而用力拍了他的背一把。“快来!”史考特大叫道,挥手要西尔瓦诺跟他一起前进。大吃一惊的西尔瓦诺弯低了身子,赶上史考特的步伐,两人一起朝阿纳佛追过去。
    三名选手朝终点线做最后的冲刺,尖叫与欢呼的声浪盖过了街头乐队。西尔瓦诺慢了下来,然后又重新加快脚步,却跟不上史考特的速度。史考特继续狂奔。过去他也曾有同样的经验,也就是在逼近终点时发现自己还有余力猛冲。阿纳佛往后一瞥,发现击败过世界上最强高手的男人豁出一切朝他追来。阿纳佛直冲进乌里克镇中央,随着他越来越接近终点线,群众的尖叫也越来越高昂,当他终于冲破终点线时,蒂塔妈妈已然泪流满面了。
    第二名的史考特抵达终点时,群众正团团围住阿纳佛。卡巴罗连忙赶过去恭喜他的表现,但史考特一言不发地走开。他不习惯失败的滋味,尤其不习惯在荒郊野外临时凑合的比赛中,输给从没听过名号的无名小卒。这样的事从未发生过,但他知道该怎么办。
    史考特走到阿纳佛身前深深鞠躬。
    群众完全为比赛疯狂了。蒂塔冲向前拥抱卡巴罗,却发现卡巴罗正擦着眼泪。在一片混乱当中,西尔瓦诺奋力奔至终点线,在他之后则是赫布里托和塞巴提诺。
    珍到哪去了?她不顾生死放手一搏的决定,终于让她吃到苦头了。抵达瓜达佩村时,珍已经快要昏倒了。她跌坐在树旁,将昏头转向的脑袋搁在膝盖中间。一群塔拉乌马拉人围上前来,鼓励珍重新站起来。她抬起头来,做出喝水的动作。
    “水?”她问道。“乾净的水?”
    有人塞了一罐温可乐到她手中。
    “有这更好。”她虚弱地微笑说道。
    她还啜着可乐时,众人突然一阵呼叫,塞巴提诺和赫布里托正跑进村里。村民涌上前将他们团团围住,称赞他们的表现,问他们要不要来点皮诺尔,珍连他们的身影都见不着。然后赫布里托突然站在她身前,一边伸出他的手,一边指向跑道。她要一起跑吗?珍摇摇头。“再等等。”她答道。赫布里托原本已经开始跑开,却突然又停下走回来,他再次对珍伸出手。珍面露微笑,摆手示意要他先走:“快出发!”赫布里托只好挥手道别。
    他消失在小径上不久,众人又叫了起来。有人告诉珍最新消息:小狼来了。
    蠢蛋!珍将自己的可乐留了一大口给他,当比利灌下可乐时,珍勉力站起身来。儘管两人在许多比赛中互相陪伴过对方,又在维吉尼亚海滩上的落日下并肩奔跑过许多回,他们从来还没有并肩完成过一场比赛。
    “准备好了吗?”比利问道。
    “你说走就走。”
    两人一起跑下长长的下坡路,奔过摇摇晃晃的吊桥,一边高声吶喊,一边进入乌里克镇。两人的表现大大提昇众人对他们的评价:儘管珍的腿受伤流血,比利在比赛前还几乎睡过头,但他们打败了除了领先四人外所有塔拉乌马拉人,也胜过了路易和艾瑞克这两名经验丰富的超马跑者。
    马努尔中途就退出了比赛。儘管他已经为了卡巴罗尽量努力,但他儿子的不幸让他无法将心神投注在比赛上。不过虽然无心比赛,他却尽心尽力帮忙另一位跑者。马努尔在比赛路线上来回奔跑,寻找赤脚泰德的踪影。不久之后,先抵终点的跑者也都出来一起寻找其他人,阿纳佛、史考特,然后是珍和比利都出动了。接着不寻常的事发生了:儘管后来抵达的跑者速度越来越慢,迎接他们的欢呼却越来越响亮。每次一名跑者勉力冲过终点线——包括路易和波菲利欧、艾瑞克和赤脚泰德——他们马上转身回到赛道中,开始寻找还在比赛的跑者,陪着他们跑回来。
    我正在山峰高处,看得见通往乌里克镇的道路上闪烁成串红红绿绿的微光。太阳已经下山,留下我在峡谷深处银灰色的薄暮中独自前进。一丝月光般的微光静静洒落,周遭事物彷彿凝结在时间里,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改变。然后就从薄暮矇眬的阴影里,高原上的独行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要人陪伴吗?”卡巴罗道。
    “欢迎之至。”
    我们一起跑过吱嘎作响的吊桥,河面上的清凉空气让我有种异样的飘飘然感。我们转过通往乌里克镇上最后一处转角时,小喇叭开始响起,我和卡巴罗就这么肩并肩,一步步地跑进镇上。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真的越过终点线。我只见到一个甩着马尾的模煳影子,那是珍从人群里朝我飞奔过来,撞得我差点站不住脚。艾瑞克在我跌倒前拉住我,将一瓶冷水贴在我后颈。阿纳佛和史考特两人已经红了眼眶,各自塞了一瓶啤酒到我手上。
    “你真是太惊人了!”史考特道。
    “是啊,慢得惊人。”我答道。我花了超过十二小时才结束,换句话说,史考特和阿纳佛可以来回跑上两趟,仍然比我早抵达终点。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史考特坚持:“老兄,我以前也有过同样的经验。我常常有同样的经验。跑得慢时更需要勇气的支持。”
    我一跛一跛走向卡巴罗,他在一片欢声振耳中懒洋洋地坐在树下。再过不久,他就会站起身来,用他的蹩脚西班牙话发表一篇动人的演说。他会将恰好即时赶回的鲍伯介绍给众人,并送给史考特一条塔拉乌马拉的典礼腰带,再将鲍伯的一把小刀送给阿纳佛。然后卡巴罗会颁发奖金,儘管珍和比利这两名新新人类连回美国的车票钱都快付不出来,他们仍然当场将自己的奖金转赠给在他们之后跑抵终点的塔拉乌马拉族跑者,这个高贵的行为也让卡巴罗感动到不禁哽咽。然后赫布里托和路易会跳起机器人舞,逗得卡巴罗哈哈大笑。
    但这些都是待会的事了。现在卡巴罗正满足地坐在树下,一边微笑一边啜着啤酒,看着他的梦想在眼前成真。


    【未完待续】
    故事还没结束……二〇〇六年这场惊心动魄的传奇超马赛事结束后,白马卡巴罗依旧住在墨西哥的铜峡谷内,却也碰上了个天大的好机会。着名的户外运动品牌The North Face主动希望成为他的比赛赞助商,看起来卡巴罗的下半生与未来在铜峡谷内举办比赛所需的经费,似乎都可以高枕无忧了。
    卡巴罗仔细思考了一番。大约历时一分钟。
    “不,多谢了。”他决定:“我什么都不要,只希望大家都能来跑一跑、吃吃喝喝、跳跳舞、热闹一下。跑步不是为了向别人推销东西。老兄,跑步应该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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