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举行的广州马拉松赛,在市民们积极参与和享受跑步的快乐时,也发生了让人不愿接受的悲剧:两位选手比赛中昏厥,其中21岁的陈杰抢救无效于19日凌晨死亡,而25岁的丁喜桥与死神抗争八天,最终还是没有醒过来。有媒体第一时间联系了丁喜桥家属,他的哥哥丁洪桥悲哀地说:“弟弟刚刚去世,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陈杰家属质疑:抢救不及时

"抢救时不用药,家属付钱后才用药"

25岁的丁喜桥是广州一家地产公司的员工,当天公司近200名员工参加了广州首届马拉松赛。丁喜桥报的是5公里,据与他并肩同行的同事陈扬杰说,距终点还有800米时丁喜桥发力冲刺,但晕倒在了终点线前约300米处。陈扬杰还说拨打120后约二十分钟救护车赶到,由于救护车上没有呼吸设备,再过二十多分钟之后第二辆救护车到来,经过现场抢救之后丁喜桥才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昨晚,据丁喜桥的哥哥丁洪桥透露,26日晚11点多的时候,医生已经表示无力回天,“让我们去准备后事,那个时候,父母一下子就瘫了,现在母亲还需要打点滴维持,两人也几度昏迷,他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儿子就这么没了。”

丁喜桥家属:咨询律师赔偿上限大概90万

之前,广马赛事第一位悲剧选手陈杰的死亡赔偿问题还一直没和组委会达成一致,那么如今,丁喜桥又发生悲剧,组委会的态度是怎样的?丁喜桥的家属又会接受怎样的赔偿金额呢?昨晚,丁洪桥透露:“我们曾咨询过律师,类似这样的事件,赔偿上限在90万左右。”

丁洪桥对记者说:“说实在的,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让组委会赔偿多少钱,我们是要讨公道,至少事发这么多天,官方应该给个说法吧,丁喜桥到底是怎么死的,是否存在医疗事故?更让人感到气愤的是,就连广州体育局、广马官方网站上到现在还没有给出陈杰、丁喜桥的死因、死讯,他们一味地躲避,不愿承认这个事实,从情理上说不过去。从法理上讲,我们希望组委会给予答复,坦率说赔偿金额多少我们也没有具体标准,无论是90万还是60万,我们愿意遵从法律依据,其实我们更多地想要一个心理平衡,至少,两个老人的赡养费必须到位吧。”

陈杰家属:赔偿要合理合情合法

26日,广州马拉松第一名猝死选手陈杰的父亲陈启志,冒雨前往广州市体育局讨要说法。

陈启志认为,组委会是有过失的,首先是抢救不及时。“他们说开通了绿色通道,而医药费却要父母先交,医院还在催,有诊查费、药费、治疗费,我们付了一千九百二十几元,现在发票还在我们这里。抢救时不用药,家属付钱后才用药,简直不能理解!”

陈杰的家属曾多次表达自己的诉求,但到现在都没有答复。“所以儿子过了头七还没有安息,现在还在火葬场冰冻着。”陈启志无奈地说。

陈杰去世的第二天,陈启志曾向媒体透露要向组委会索要100万的赔偿金。但陈启志现在承认,那是他没有经过思考作出的决定:“最早的时候是一片空白的,我说用100万买我儿子的命。现在稍微好一点点了,但还是晚上睡不着,吃饭没胃口。”

对于现在的赔偿要求,陈启志说出了这样的标准:“合理合情合法,公正地本着为平民百姓办事就行了。”

本报特约记者 曾啸

组委会通报:一直在全力救治

“从未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26日晚9时24分,广州市体育局向媒体发布了《组委会关于2名参赛选手发生意外后实施抢救的情况通报》,第一次公布了救援和治疗调查报告,通报中否认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

“医疗队员跑步到现场救援”

广州市体育局通报称:“‘120’接报后,立即通知附近的中山六院现场医疗站医护人员前往抢救。因现场比赛正在进行,赛道布满选手,救护车无法快速到达,医疗队员立刻下车,携带急救药械跑步到达事发处,接替现场医疗志愿者继续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术及人工呼吸,进而行呼吸气囊辅助通气,建立静脉抢救通道。同时,协调现场交通指挥部,请求警车开道,以便救护车快速到达,医疗队员及时使用车载设备为患者行气管插管并球囊辅助通气。为防止赛道再发生意外而无救护车在场,立即增派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院内应急医疗队前往增援。”

“陈杰入院后即行绿色通道进入ICU”

广州市体育局通报称,发生意外后,组委会和医院对2名患者一直全力救治,从未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通报称:“陈杰入院后即行绿色通道进入ICU,由该院医疗副院长亲自指挥抢救,立即予以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持续心肺复苏及反复电除颤,并多次使用肾上腺素、多巴胺、阿托品等血管活性药物抢救治疗。经积极抢救治疗,患者一度恢复自主心跳和呼吸,说明早期救治是及时有效的。”

责任究竟该谁承担?

国外惯例:主办方如无过错可免责

目前,该事件的责任认定成为外界议论的焦点。日前,杭州国际马拉松的一名赛事负责人表示:“国外这样的赛事,如果是主办方有责任,那他们就要承担;如果主办方的责任不大,选手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出现意外,那么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

据悉,马拉松比赛上业余选手死亡或负伤都是低概率事件,国外的惯例给组织者免责。因为国外马拉松赛事主办方事先会告知选手详尽的免责声明,约定主办方的义务:比如,医疗点该如何设置;意外发生时的具体应对预案等等;而参赛者也要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做出保证。一旦发生意外,主办方如无过错就能免责。当事方有异议可走法律途径,让法院判定主办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据悉,自2007年开始举办的东京马拉松赛,目前保持着选手零死亡的纪录,这说明如果更多地注意安全保障工作,就可以减少赛事的危险性。比如在日本等国家的机场、地铁站等公共场所都配备自动除颤器(AED),这个如笔记本大小的小盒子能够对突发心脏病人进行第一时间自动除颤,而AED在一些高风险体育比赛(比如马拉松比赛)中也会应用,这些强制性的配置甚至都写进了赛事的规章,这或许就是东京马拉松如此安全的重要原因。

“免责协议”

真能让主办方免责?

律师:若证明救援不力仍需担责

究竟在此事上,广州马拉松赛组委会有没有过错?有媒体致电某业内知名律师,从专业角度进行了分析。

“这并不是国内马拉松赛事第一次发生选手猝死,所以一般在赛前,组委会都会和选手签订一份协议,也就是免责协议的意思。”该律师告诉记者。“当然,这个免责协议也不是说在法律上完全能够生效。关键就是你要证明组委会是有过错的。救援是否及时?配套设施是否完善?如果在这些问题上,能够证明组委会确实是有过错的,那么这个免责协议就不能够生效。”

针对救援是否及时的问题,现在去世者家属与马拉松赛组委会两方各执一词,律师分析说:“马拉松比赛的线路、时间相对固定,只有选手的参赛情况是组委会无法控制的。但是,组委会能够控制的是救援。从人倒下多少时间内救护车能够到,能否跟进配套的救援措施,这些都是组委会可以控制的。救援有争议,那就只能看最后取证情况了。”

之前,有消息称广州马拉松组委会愿意给出每位死者最高20万元的赔偿金额,对此该律师表示并不赞同。“就算最后组委会方面给钱了,也不会是以‘赔偿’的方式,因为说是‘赔偿金’就证明已经承认自己存在过失了。所以组委会很可能是以‘人道主义援助’或者其他方式来给予补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