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阿姆斯特朗他来说,马拉松是比环法更艰苦的旅程,但是他征服了纽约。至少,他完成了比赛。即使淹没在浩浩荡荡的参赛者中,他仍然是万人瞩目的焦点。



  阿姆斯特朗完成比赛时志得意满的样子,我们已经观赏过许多次——冲过香榭丽舍大街、高举双臂、挥舞着香槟色的眼镜,完全看不到一丝疲惫。然而环法王迈过纽约马拉松赛终点线时,完全是另一副模样。他弯着腰,捂着肚子,把胳膊搭在一位工作人员肩上,大口喘气。头一次,他看起来像个凡人,而不是超人;头一次,他佩服对手,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些两小时就结束战斗的家伙,”他赛后说,“我完全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用时2小时59分36秒,完成了42.2公里的比赛。相对于证券商、教师等业余选手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

  王者无惧 看着他身上结实的肌肉,你能想象,这个男人与癌症斗争了10年之久吗?

  阿姆斯特朗毕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即使参赛选手有37,000人,也掩盖不住他的光芒。一个“兰斯小分队”将他的每一步都拍摄下来,用于网上直播。他有自己的“支持团队”,阵容相当豪华,甚至超过了每一次环法——全程都有人陪着他跑,伴跑的都是响当当的人物:琼·萨缪尔森,第一块奥运会马拉松金牌得主;艾伯托·萨拉扎和杰曼·席尔瓦,前纽约马拉松赛冠军;希克汉·艾尔盖洛,摩洛哥中长跑名将。沿途的观众热情地为他欢呼,“兰斯加油”的牌子随处可见。很多运动员以参加马拉松的形式,呼吁群众为慈善事业捐款,然而阿姆斯特朗不同,他希望靠自己的卖命演出募集到75万美元,用于癌症研究。他穿着一件绿色的耐克T-shirt,上面写着“10月2日”,这是一个让他心痛的日子,1996年的这一天,他被确诊为睾丸癌。

  有一点毫无疑问,阿姆斯特朗真切地感觉到,在技术层面上,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参赛者。他淹没在人群之中,穿着一件宽松的衣服,努力调动着酸痛的肌肉,和其他参赛的勇士一起,一步步挪向终点。这个征服了无数大山的男人,在中央公园这座“温柔的山头儿”面前示弱了。“这是我干过的最艰苦的体力活儿,”他说,“即使在环法最困难的时候,我也没有过现在这样的感觉。”

  为了备战本次马拉松,阿姆斯特朗每周都要完成56公里的训练。“始终如一,”他说,“但是不够科学。我每天坚持训练——跑步、自行车、游泳、体操、划艇。”拿下七冠王时,他的体重是75公斤,现在沉了6.8公斤。他告诉记者,他永远无法成为一名杰出的长跑运动员,因为“他们的腿细得像笔杆儿。”比赛前一天晚上,萨拉扎问他,能够接受的最慢的成绩是多少,阿姆斯特朗的回答是3小时。“我不能让他跑得比三小时更快,”萨拉扎说。他陪着阿姆斯特朗跑完前16公里。“呼吸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但是在后半段,他的小腿有些支持不住。自行车对腿部肌肉的使用和马拉松是不一样的。”

   从16公里以后,萨缪尔森接替萨拉扎伴跑,她得不时地挡开和阿姆斯特朗挤作一团的参赛者。“频繁地出动我的肘子,这还是第一次,”她说,“他的小腿很成问题,跑到35公里的时候,我们让他跟在前面的运动员身后,跟着他们的节奏跑。”

  要完成三小时的既定目标,他必须在最后三公里进行强有力的冲刺。观众的欢呼排山倒海,那架势就像是为冠军欢呼(男女组冠军分别是巴西的马里尔森·古莫斯和拉脱维亚的吉雷娜.波可库卡),也像是为梅布·科菲尔兹基和德纳·卡斯托尔欢呼,他们俩都是美国人,也是奥运金牌获得者,都在本次比赛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阿姆斯特朗吸引了太多眼球,以至于赛跑界有些不平衡。“这场比赛有两个美国奥运冠军参加,他们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皮特·甘巴希尼说,他写了一本关于纽约马拉松的书。“歌星吹牛老爹参加了2003年的纽约马拉松,今年还来了阿姆斯特朗,你会忍不住猜想,接下来会有哪个名人现身,抢占本应属于马拉松运动员的新闻头条。”

  参赛者私下里把环法王的马拉松征程叫做“三小时煎熬之旅”,不过谈起阿姆斯特朗时,大多数运动员都给出了礼貌的回答。“我想,他能跑完全程着实不简单,”美国马拉松运动员达坦·里岑赫恩说,他用时2小时14分01秒完成了比赛,排在第11位。“他这样的人物亲口说,完成比赛何等艰难,会使人们意识到,我们这些马拉松运动员,多么不容易。”

作者:Brian Cazeneu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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